星期一, 23 4月 2018 01:52

约伯记中的“巨兽”或为恐龙?

作者:艾伦·斯蒂尔   

摘要

本文围绕《约伯记》40章17节前半句展开论述,这一章对巨兽或为某种恐龙的命题至关重要,本文还对其他常见的命题一并做出了分析。

 

前言 

在《约伯记》40章,耶和华丝毫不差地描述了一个历史中真实的称作“巨兽”的生物,目前所知的生物中无论大象或河马都与本章的描述无法(完全)充分吻合。详加分析《约伯记》40章17节(的关键性的)前半句这个关键句可以得出最自然的解释:该巨兽之巨尾大如香柏(木)树。由此可见,最合理的解释是此巨兽体型庞大,后有巨尾,已然灭绝,因此就目前我们的知识范围而言,此动物完全合理可能的身份是某种灭绝的恐龙。巨兽或为恐龙?

约伯书40章15-24节详细描述了名为“巨兽”的生物,人们对此巨兽的真实身份一直争论不休。本文围绕《约伯记》40章17节前半句展开论述,这一章对巨兽或为某种恐龙的命题至关重要,本文还对其他常见的命题一并做出了分析,最后就整章内容提出一些总体的思路。

 


 

基本的思路 

 “巨兽”一词(《约伯记》4015节)从字面看是旧约中的常见(字)词“走兽”的复数形式,但实际上所有的解经者和译者一致认为:用“巨兽”这个复数词一则彰显其所指兽的数量之众多,二则彰显其所指兽的体型之庞大,所以它的意思可以说是巨大的野兽。这种情况类似和“Elohim”(旧约最常用的上帝的称呼)这个词,此词实际上含有巨大或威严之意,是用来修饰复数名词并含有威严之意,(而)但和它搭配的谓语动词总是单数形式,这一点在本篇经文可以看到。我们在19节还读到巨兽“在神所造的物中为首”,这表明巨兽在神所造之物中即使不是最大的,也是最大之一。

为确定巨兽的本体,人们基本提出三种动物可供参考:大象、河马、某种恐龙,本文会对它们一一加以分析。

葛迪思(Gordis)带我们饶有兴趣地回顾了历史上人们如何解读巨兽,他注意到几世纪以来的解读一直在两极间摇摆不定——要么认为巨兽是神话幻想,要么认为它是种真实的存在1巨兽是大象的这种解释非常古老,在中世纪学者中广为流传,原版的1611年钦定版圣经就有旁注说一些人认为巨兽或为大象。但法国新教牧师撒母耳·博沙尔的《地平线》(1663)一书对圣经里的动物进行了非常周详的分析,他在本书中提出巨兽即河马的说法,从那时起此说法就成为巨兽最通用的解释,直到刚进入现代巨兽即恐龙的说法才崭露头角。

我们首先摈弃巨兽是某种神话生物的观点,为何不能这样去解读巨兽葛迪思给了我们提供许多合理的理由,比如:

 “耶和华在创世记开篇讲到有血有肉的动物和飞鸟,从它们的存在我们可以对世界的本质和人的地位得出一些结论……这个思路走下去就能支持到巨兽和海兽同样是自然界中的生物这个观点,两种兽类是何等的一种巨大存在,使人对神的话语骤然间更加地肃然起敬”

关于巨兽的外形和行为特点的描述并不符合神话生物。

言至此处我们也要摈弃19世纪在解经者中流行的想法(如代利奇(Delitzsch3、格则纽斯 Gesenius4),它们认为巨兽Behemoth)一词实际上出自意为“水牛”的p-ehe-mou这个埃及词汇,所以巨兽指的是水牛。但德利弗(Driver 格雷(Gray)回答说:没有证据表明常说的p-ehe-mou这个词存在过5同样的道理,葛迪思不接受人们提出的这个埃及词汇,他说这个词根本不存在!6

如若我们相信圣经由圣灵启示且文字准确无误,我们必须坚守我们立场:巨兽(以及海兽)的名字出自创造者之口,他肯定知道他的创造物的那些不为人知的细节。3841篇对动物的描述其目的在于证明约伯的无知和愚昧,因此细致的观察非常重要——因为目的是为了展示一个非常神奇的动物,所以这个动物最奇妙的特点以及他在习惯和外形与众不同的地方必须要交待清楚。 

 


 

关键句 

带着以上的分析我们现在处理约伯记4017这个关键性的前半句这个关键句。首先在此罗列一些前人的英文译本:

英王钦定本:它摇动尾巴如香柏树。

新美国标准版圣经:他弯下尾巴如香柏树

新国际版:它摇动尾巴如香柏树。

新英王钦定本:它摇动尾巴如香柏木。

修订英文版:它的尾巴像香柏木竖立。

修订标准版:它挺直尾巴硬如香柏树。

英文修订版:它摇动尾巴如香柏木。

更古老的译作同样有趣:

· 希腊语译本(希腊语):它挺直尾巴如柏树。

· 拉丁语圣经(拉丁语):它卷起尾巴如香柏树。

· 路德版圣经(德语):它的尾巴伸展如香柏木。

· 荷兰语圣经(荷兰语):它的尾巴如香柏木,这是它的夸耀。。

· 意大利语圣经(意大利语):他抬起尾巴如香柏木。

可以看出各种译法相去甚远!其原因是句中希伯来语动词的使用出了问题,所以我们要再仔细琢磨一下。

 


 

 动词 

句中希伯来语动词是yachpôts。首先要注意旧约常用的动词是châphêts,词意为喜悦,而yachpôts是“喜悦”这个词的词根的非完成时的一种简单词行变化,但是据大多数词典和圣经注解者所说,这里的yachpôts其实是另外一个词根的一种词行变化,这种词形变化在旧约中只出现在此处!著名希英词典——德利和弗布里格斯希伯来词典(Driver and Briggs Hebrew lexicon(BDB)列出了两个词根:7

·   Achâphêts意为:“喜悦,取乐”,通常与介词(指“以,在”等)连用可接宾语,所以这里的意思应该为喜悦做……,以……为乐,建议取其阿拉伯语同源词“留意,注意”之意。

·   B) châphâts意为弯下,建议取其同源阿拉伯语同源词降低,压低之意。他们把这个句子译为:他弯下(向下挺直)它的尾巴

不久前才刚刚问世的凯勒和保姆加特纳词典(lexicon of Koehler and Baumgartner)获得广获好评,它采用了自BDB词典以来闪米特语言学取得的进步,也做出了类似的评估——即存在两种不同的词根:8

·   Achâphêts意为:意欲。其叙利亚语同源词意为设法取得,阿拉伯语同源词意为保持,留意

·   B) châphâts对应的阿拉伯语同源词为“降低”。词典作者还指出,本节的这个动词后面接的是希伯来语zânâb (尾巴),所以它的意思是翘起,同时还有另外一种译法是挺直

多数释经者基本同意有两个不同的词根,詹姆士·巴尔(James Barr)注意到:语言学家菲利克斯·佩尔勒(Felix Perles)在1895年提出这里的动词的意思不是词根A,而是词根B,意为“挺直,伸展”。9德利弗 和格雷说词根A不同于词根B,还给出了同BDB一样的意为“降低,压低”的阿拉伯同源词,《可兰经》使用这个词来描述鸟儿压低它的翅膀时的情景(“该处作‘弯下’之意似乎更为常见”)。10詹妮(Jenni)和韦斯特曼(Westermann)指出:从整节开看,这个词根和通常表喜悦的词根A不同,所以提出词根B有让……翘起之意。

 

       大多数释经者最初也猜测巨兽就是河马

巨兽就是河马?

虽说大多数释经者最初猜测巨兽就是河马,但其中有些人承认这段经文与他们的猜测不完全吻合。安德森(Anderson)说和经文最吻合的是河马,但随后又说:河马的尾巴如香柏树显得牵强12蒲伯(Pope)说:把河马的尾巴比作香柏树这种夸张的手法显得过于夸张,因为它的尾巴相比之小得可怜……13最让人贻笑大方的是,汉森兄弟竟说“圣经的作者在河马的尾巴这件事上肯定是被误导了”!

相比之下,(为了使该词契合他们的猜想,其他释经者)其他释经者为了使该词契合他们的猜想,仍在围绕着河马猜想殚精竭虑。许多人认为该动词(B项)有竖立(紧绷)”或“(挺直)变硬之意,所以整句话翻出来就带有这样的意思:巨兽的尾巴紧绷或变硬之状如香柏树。这个解释得到罗利(Rowley)、BDB(以上提到的(B项)翻译),凯勒、保姆加特纳(另一个(B项)翻译)的认同,同时也很有可能主导着前文提到的修正英文版、修正标准版、拉丁语译本这三种译本的翻译思想,然而没有阿拉伯同源语或任何其他语言能使该词与紧绷变硬之意搭上边。大约可以看出:抛出这样的一个译本只能是那些做出巨兽必是河马的先验猜想之人所为!即便如此,这个猜想仍然不合理,因为河马的尾巴短而肥(上文提到的安德森等人意识到了这个问题)!

还有一些人提出该词有“伸展”之意(如上文佩尔勒所言)。葛迪思认为该动词基本上衍生于有降低,压低之意的阿拉伯语hafasa一词,所以应为弯下,拱起(如佩尔勒所言)之意,因而用香柏树做比喻在意思上又说不通,6但他仍武断地认为:前后文(即符合他的巨兽即为河马之猜想的前后文!)的字里行间必须暗含伸展之意。

 

那么这一切说明了什么?

动词châphêtsA项)(喜悦)一般和介词(“在”“与”)连用,但这句话没有介词,所以我们更相信这里的词根(A项)不合适。再者,由于介词(“像”)通常用作副词以便和动词连用,所以该词的喜悦之意成疑:很难理解动物怎么喜悦它的尾巴如香柏木(“如香柏木”是他喜悦的原因!)注意:前文提及的荷兰语圣经是唯一一个用此法翻译动词的版本,而整句话译出来的意思根本不通。

(如上文提到的凯勒和保姆加特纳认为)词根(B项)含翘起之意,至少和人们提出的意为(降)压低之意的阿拉伯语同源词有某种关联。不仅如此,上文提到的全部译本和释经者还往往做出这样的猜测:巨兽这个生物是动词的主语,他的尾巴是动词(逻辑上的及物动词)的宾语,然而,如果翘起之意可以接受,那么他的尾巴就能做动词的主语,这样一来,该句就可以译为他的尾巴翘起像香柏树。只要动词时态正确,这样的句子在语法上是成立的,但是仍有一个难题:像香柏树这个短语必须当作副词来和动词连用,否则这句话还是很难讲得通。

我们必须记住,《约伯记》一书中的用词有几个显著的特征。蒲伯发现约伯用的“独一词汇”(即整本圣经只出现一次的词汇)比圣经中其他的书都多。16德利弗和格雷也发现《约伯记》有星点亚拉姆文的笔墨,17还有扬Young也强调亚拉姆文字的分量不可忽视并下结论道:无论在哪种情况下都可以看到一个明显的事实——带有方言特色的自由体是具史诗风格的《约伯记》这本书的一大特色。

总之,该词在此处为喜悦的词根(A选项)看似几乎不可能,同时我们也不能肯定词根(B选项)究竟是什么意思,因为那几个仅存的猜测基于该词与其它闪米特同源语脆弱的联系之上,而且该词的词根(B选项)大有可能是某种方言用词而非标准的希伯来圣经书面语。但仅从目前的语言学角度考虑(忽略整句话的上下文),我们可以说只有两种意思可以接受:一个是喜悦之意,一个是(降)压低”或翘起之意,断然没有任何言学证据表明该词有什么“(竖立)紧绷 “ (挺直) 变硬之意!

最后要注意,上文的希腊语圣经,把该关键词译为挺直,这很有可能是因为那些译者遵循了翻译传统,这个传统基于对希伯来文字及其字根更深入的理解之上。如此一来,该词的真正意思就被译了出来,但这纯属猜测——希腊语圣经的译者们很可能只是在猜测该动词的意思,其他译者貌似也一样。

 


 

尾巴和香柏树

恐龙


动词就讨论到这里,现在我们看看尾巴和香柏树有何共同点?

因为旧约有好几篇提到香柏树因其树身高被拿来做类比的例子(如《列王纪下》1923节、《以赛亚书》213节、《以赛亚书》3724节、《以西结书》1722、《以西结书》313节),所以有可能《约伯记》4017节前半句讲的是巨兽因其尾长而被比作香柏树,这表明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巨兽的尾巴高高地仰起。我们注意到前文提到的希腊语圣经的挺起的意思很可能是正确的。照这样讲,整句话讲的动物能抬起他的尾巴的意思就趋于合理,因为有些类型的恐龙可以会这样做,但必须再次强调:这纯属猜测。

还有另外一个思路是这样:由于《约伯记》这本书在一些方面独立于其它旧约中的书(就是说,它没提到以色列等),且此书年代古老,所有它所用到的文学手法不需要严格参照旧约其它地方出现的一致形象进行解读。因此,此处无需强调香柏树的垂直高度,所以自然就产生了另一个解释:此处提到香柏树恰恰是因为它的大小或长度,至于它的垂直高度如何无关(重)紧要,因为无论是横卧还是竖立于地它都是一棵香柏树。《诗篇》9212节我们读到:义人要发旺如棕树,“生长如黎巴嫩的香柏树”,此句的着眼点落在了香柏树的枝繁叶茂和粗壮结实,其高度无关紧要。

此时我们再来关注另一些人的观点,他们认为“尾巴”这个词可以理解为象鼻参考新国际版该节的第19条脚注),所以由此可见巨兽应为大象,但与此观点形成鲜明反差的是我们在之后的第24节读到巨兽是有鼻子的(而且谁也没法刺穿他的鼻子)!这头动物不可能既有象鼻(被描述为尾巴)又有另一个鼻子!既然这段文章中耶和华所讲的话准确无误,而且该巨兽也是大象的话,那他为何在17节不用鼻子一词呢?再者,这里的尾巴一词(希伯来语为zânâb)在旧约中还出现过八次,20每次的所指均为某物的基础、某物的末端、低级(我们在英语中也会自然这样用这个词的比喻义),所以无论前后文如何,把尾巴一词译为象鼻本身就显得极其不自然。说那是大象的尾巴本身并不合适,把河马的尾巴比作香柏树同样也不合适。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根本没有词汇学或语言学证据表明改词具(竖立)紧绷(挺直)变硬之意,而该词表翘起之意的可能性是有的,希腊文译本也表明该词有挺直之意,所以要想把动物的尾巴比作香柏树以展示该动物的鲜明特点的唯一方法,要么类比两者的高度(假设该动物举起了尾巴),要么就类比两者的长度或大小。关键是要借香柏树好好做一番类比(无论该动词可能的含义到底是什么),使巨兽的鲜明特征能得以彰显。

因此大象和河马的尾巴完全不适合与香柏树做类比,但相比之下,有着巨大尾巴的恐龙却很能说明问题,特别是人们已发现的蜥脚类恐龙标本,他们的巨大尾巴和香柏树还真有一比。 

 


 

总结全文 

最后我们纵观全文,快速回顾一下人们提出的各种动物是否合理。

大象因象鼻长,体型大(尤其是它的四脚),胃口大,耳朵大,其特征尤为突出,但这些独特的特征并未在文中被提及,如果巨兽是大象,肯定会提及这些特征。另外,在一天较热的时段大象会退回森林深处,21《约伯记》4021节却暗示巨兽的活动区域为沼泽地,所以两者不符。

河马有明显的特征:他体重重,嘴巴大而有力,獠牙锋利无比,皮糙肉厚,汗液粉红,能在河(案)床上长时间行走。因其皮肤接触阳光会迅速干裂,所以河马一天大部分时间待在水里,22这些特征同样在文中未被提及!同前文一样,河马生活在深水处,《约伯记》4022节告诉我们巨兽待在岸边的树下,所以两者不符。

恐龙除了其骨架大小之外,其主要特征不为人知。它们的骨架表明它们比其他当今现存的已知陆地生物大得多,所以,由于我们的对恐龙知之甚少,目前来看无法排除恐龙的可能性。

大型的灭绝动物大量发现之前,古代保守的释经者试图让巨兽与一些体型巨大且存活于世的动物对号入座(即使这些动物都不合适),他们这样做这并不奇怪,因为他们不可能想到曾经居然()存在过大型的灭绝动物。

 


 

结论

 

整个《约伯记》40章对巨兽的记载无疑在告诉我们:一体型巨大的灭绝的未知生物充分符合本章的文意(可以列出许多理由,其中包括栖息地的细节描述)

尽管我们根本无从断定该动词的确切含义,但《约伯记》40章17节这个关键性的前半句这个关键句最自然的解释是:巨兽的尾巴因巨大而被比作香柏树,而且上下文的信息也没有和这个可能性冲突的地方。

因此,最合理的解释(从整篇文章来看)为:该巨兽是一头现在已灭绝的有巨尾的大型动物。这样看来,就我们目前的知识范围而言某种灭绝的恐龙应该最有可能是该巨兽的真身。

 

致谢

Noel Week阅读本文的初稿并提供若干有用建议,在此表示感谢。

 

【扩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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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见:国际创造论事工 www.creation.com     原载《创造论期刊》15, no 2 (2001年八月): 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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